
愛一個人,應該先想到自己的幸福還是先想到對方的幸福呢?
還是說不求回報且犧牲的愛情都是美麗而又痛苦,甚至連對方都不想要?
愛情,到底是甚麼?
愛一個人可以愛到為對方貢獻,甚至死亡等,看起來很偉大但對方又是不是領情呢?
愛一個人可以只想對方留在自己身邊,即使抱有強烈佔有慾之類的也不能放棄那樣,看似自私但對方是不是又不會接受呢?
其實,還真的很複雜呢……
我很想很想令到愛愛得到應有的幸福,因為她實在是算不幸的類型吧……?
但如果我不能給愛愛幸福,而愛愛可以在別人身上找到幸福呢?
我是應該挽留,還是放手?
我不知道……其實我真的不知道
看似堅強想放手讓愛愛可以獲得真正的幸福,但其實我心裡是自私而貪婪地想要佔有著她令她不會離開我
假如離開了我就不知道會怎麼辦……
但,自己和愛愛對比之下,就覺得不能只顧著自己的想法……
或許我真的是一個死腦筋的笨蛋
但是,我始終會等著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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